
打造“统一开放、公平竞争、协调发展”的现代土地市场体系平等配置土地要素。自然资源部门坚持规范透明、公平竞争,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平等获取土地要素。坚持市场化配置土地。强化土地一二级市场联动,做好总量、结构和时序等方面的衔接,加强对土地市场的整体调控。进一步扩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范围,禁止对竞买人设置排他性条件;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通过土地二级市场线上交易,打造“统一开放、公平竞争、协调发展”的现代土地市场体系。精准高效投放土地。充分发挥“土地豫选云”平台作用,通过现场推介、企业访谈、规划方案征求意见、云上互动等方式,综合考虑出让地块功能要求,提高公共基础设施、商业服务等城市配套水平,优化优质公共资源配置,从需求端做好市场研判,在符合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下,实现精准投放。清理修订资源配置政策。积极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,对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》规定、含有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及时进行清理、废除和修订,从源头破除所有制歧视、行业壁垒等各种不合理限制,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土地市场竞争,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。对符合条件的民营经济项目用地指标应保尽保创新优化用地政策。自然资源部门坚持有保有压、精准施策,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合理用地需求。扩大用地供给渠道。统筹存量和增量建设用地,对符合条件的民营经济项目,同步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,纳入年度用地供应计划,做到应保尽保。鼓励民营经济组织利用闲置低效用地、厂房、仓库等改造为创新载体、电商产业园等,提高土地利用效率。创新土地供应方式。推行弹性出让、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合法用地权益维护合法用地权益。坚持依法依规、公平公正,同等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合法用地权益。健全沟通机制。全面落实“以企观政”相关要求,主动了解民营经济组织在项目选址、规划及用地等方面的困难和诉求,做到“有诉即办、办就办好”。严格依法行政。土地征收、收储涉及民营经济组织用地的,严格依照法定权限、条件和程序进行,并给予公平、合理的补偿。规范开展土地执法,避免或者尽量减少对民营经济组织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,及时响应处置合理合法诉求。引导依法用地。常态化加强土地管理法治宣传和政策解读,强化民营经济组织依法用地意识。加强土地出让合同履约监管,规范民营经济组织用地行为。(记者 申华 王怡潇)举报/反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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